第二炮兵某部纠正一基层连队值班工作不按条令办事现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31日07:00 解放军报 | |
本报讯王永兰、陈有财报道:连值班干部一天要向连队主官请示十余次,而请示事项则是连队的日常工作或值班员的“分内事”。此事发生在第二炮兵某部的一个连队。日前该部召开军人大会对此进行批评纠正,要求所属单位和各级干部一定要严格执行条令条例,增强按条令办事的意识。 据该部某连干部反映,该连主官要求,值班干部在值班时,所有工作事项须先向主官 此事反映到该部党委后,引起了党委的高度重视。党委“一班人”对此进行研究讨论,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不按条令条例规定落实职责的现象,连队各项工作包括值班制度和值班员职责、一日生活制度等,条令条例都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教育训练也都有明确的计划和安排,连队值班干部在值班时应按照条令规定执行,无需事事请示。分析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党委成员认为,关键还是缺乏依法治军观念,条令条例意识淡漠。 在对此事进行公开批评纠正的同时,该部组织各基层单位开展了“学习贯彻条令条例,树立依法治军观念”的专题教育,组织机关干部到基层宣讲条令条例,通过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调研部队在贯彻落实条令条例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梳理出贯彻条令条例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归纳出l7种常见的违反条令条例规定的现象。随后,部队据此编写下发了《贯彻条令条例100问》,组织和指导基层部队利用多种形式认真学懂弄通条令条例,深入贯彻条令条例,以此推动部队的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编辑感言必须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 张柔桑 《内务条令》第十章的题目叫《值班》,其中对值班制度和各级值班员的职责规定得清清楚楚。例如,连值班员的“一般职责”,除了“按照连首长指示派遣公差勤务”之外,其他列举事项都属于自主履行的职责,无需事事请示。既然如此,个别连队主官何必要求值班干部必须事事请示呢?排除其完全不懂《内务条令》有关规定的可能性之外,分析动机或原因,大概主要有两个:其一,“责任心”太“强”,对他人所做的工作总是不放心;其二,过于在意自己的“领导”地位,通过部属事事时时请示以体现自己的领导地位。 领导应当具有权威,这种权威来源于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法定的职责。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领导,维护自己的权威,最根本的是要履行好自己的法定职责,包括支持和监督部属落实好他们的法定职责。维护领导的权威与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本应是统一的,而且前者包容于后者之中,因为一旦法规制度的权威受到挑战,领导的权威就会失去合法的来源。显然,领导的权威应当服从法规制度的权威,运行在法规制度之中。(解放军报2003年08月31日第3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