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评论员文章]万事民为先——三论贯彻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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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31日07:02 湖北日报 | |
湖北日报评论员 省委八届三次全会强调:在推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伟大进程中,必须进一步加强群众观念,“万事民为先”。 万事民为先,是由党的宗旨、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是实现党在新时期奋斗目标的客 所谓“万事民为先”,就是要把群众甘苦、群众愿望、群众要求,作为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应该说,我省绝大多数党员干部的宗旨观念是强的,对群众的感情是深厚的。但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少数单位、少数干部群众观念淡薄。有的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全然不顾群众的损失;有的小团体利益至上,乱收费乱罚款,群众叫苦不迭;有的作风粗暴,态度蛮横,群众毫无尊严可言;有的以权谋私,徇情枉法,群众怨气无处倾诉。凡此种种,都严重背离了党的宗旨,严重脱离了群众,因而严重影响了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这些问题为什么会存在?在少数地方又为什么会如此严重?根本原因是谁“先”谁“后”的位置没有摆正,甚至本末倒置。在一些地方,少数单位、少数人,不是把人民群众摆在历史主体地位,而是唯我独尊,为所欲为。当群众遇到危难的时候,他们不是及时来到群众身边,排忧解难,而是相互推诿,漠然置之;当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与群众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他们不是倾听群众呼声,体贴群众疾苦,,而是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结果,在这些地方是“万事民为后”;这里的干群关系不是鱼水关系,而是“油水关系”甚至“水火关系”。事实证明,把群众摆在什么位置,把群众利益摆在什么位置,不仅是工作作风问题,而且是严肃的政治立场问题,它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大局。 要做到“万事民为先”,关键是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我们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亲民、爱民、为民思想,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特别是要多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多到最困难的群众中去,到群众意见最多的地方去,认真帮助群众解决就业、低保、医疗、住房、子女上学、水电煤气等问题。今年我省灾害严重,要保证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医治。只要真正做到“万事民为先”,我们就能顺民意、得民心,我们的事业就能永远兴旺发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