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行政许可法草案拟提表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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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31日08:10 东南快报 | |
为期5天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22日在京开始举行。各界广为关注的行政许可法草案和修改或制定三大银行业法律的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了开幕会议。 以规范政府行政审批行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宗旨的行政许可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吴邦国说,拟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后,由委员长会议根据审议情况,决定草案是否交付本次会议表决。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 修改后的行政许可法草案对行政许可是否可以转让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国务院部门规章不设行政许可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表示,国务院部门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至于各部门已经发布的确需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可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予以确认。省级政府规章设临时行政许可 修改后的行政许可法草案规定,省级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如果这种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则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 修改后的行政许可法草案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草案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