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新推明起实施 十项便民利民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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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31日09:13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交宣)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前日宣布,从9月1日起,市公安车管部门将再次推出10项便民利民措施。 这10项措施具体为: 1、考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人员年龄上限由现行的60周岁放宽到70周岁,驾驶员超过7 2、现役军人、武装警察凭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和团以上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可以申请考领地方驾驶证; 3、增加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允许考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 4、取消驾驶证丢失登报声明和30天补领的规定,对申请补领的,48小时内补发; 5、实行县级车管所办理汽车牌证业务; 6、注册登记之日起6年内,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的检验由1年1次改为2年1次; 7、凡海关进口车辆和通过国家汽车生产主管部门审核的国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一律免上检测线检测,并不收取上线检测费用,出厂超过两年后才注册登记的要上线检测; 8、简化车辆注册登记程序,不让群众在检测场和车管所之间多次往返; 9、在互联网上建立交通管理信息主页,方便群众上网查阅办理车辆牌证的有关规定及考试模拟题库,下载、使用有关表格及填写式样; 10、增加省公安厅提出的实习期内准驾车型摩托车类和汽车类可以互相增驾。(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