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业主有决定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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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31日09:16 每日新报 | |
《天津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本市今年相继出台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普通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普通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等配套规定。那么,这些新规定将给老百姓的居住带来怎样的变化呢? 修非公共设施自掏腰包小区维修养护等服务,到底有哪些是物业公司的分内之事,哪 特约服务费是指物业企业接受个别业主或使用人委托,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外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特约服务费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举例而言,业主在居住过程中遇到的室内设施等个体居住问题,一般不能动用维修资金。 如果是水、电、煤气等公共配套设施损坏,要经检验测定其问题症结,确定责任方并由其负责维修。如果是居民使用破坏或非公共配套设施等问题,业主要求由物业公司进行维修,则应属于特约维修范围,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收费标准要与业主协商市房管部门刚刚出台的《普通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普通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将从9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按照新《办法》规定,小区业主对小区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也同样具有决定权,物业公司必须与业主会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办法》规定,物业管理服务费可在中准价格基础上根据服务成本变动等因素上下浮动20%,具体收费价格物业公司必须与业主会协商,并由业主会决议通过才能执行。 该负责人强调,此次公布的是普通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而非全部物业服务费,并不包含能源费用。也就是说,带有电梯和水泵的小区,还需交纳每平方米0.5-0.8元的能源费,与物业管理服务价格加在一起才构成最终的物业服务费。 对于已经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若对现物业服务收费不满,可在合同期满后由业主会与物业企业协商新的价格。 新报记者安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