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立规章保护古树名木 参与贩卖者将被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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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31日09:44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8月31日电(记者偶正涛)安徽省黄山市日前颁布《古树名木资源保护暂行办法》,从9月1日起,非法采挖毁坏古树名木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与贩卖古树名木者,将给予罚款。 黄山是世界著名风景名胜区,古木和奇石等是风景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些古木还是徽文化的标志。为保护不可再生的古树名木资源,黄山市专门建立了规章。按规定,下列树木 黄山市明确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古树名木的管理机构,负责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资源进行清查,统一登记、编号、造册、建立档案,设立明显保护标志。(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