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歌厅需经邻居同意17项新规9月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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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31日10:36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据《北京晚报》报道 今后开歌厅、网吧自己说了不算,还要先问问左邻右舍。依据文化部制定的《公众聚集的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规定,从9月1日起,文化经营场所的申办将要接受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向文化行政部门反映意见,确实存在不良影响的歌厅、网吧将不会再被批准。 据悉,进入9月,还有《物业管理条例》等17项新规开始生效、实行,到时百姓生活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