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部门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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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31日12:28 新华网 | |
河南省工商局8月29日明确提出,从9月1日起,凡未加贴杀鼠剂统一标签和加贴伪造标识标签的鼠药,工商行政机关要一律没收。 省工商局在部署此专项整治工作时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要查清“毒鼠强”源头,杜绝其流入市场。为此要抓住三个重点部位,即重点整治从事农药销售的经营单位、经销门店和个体工商户;重点清查农药经营相对集中的农资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加强对城乡接合 省工商局同时明令,对四种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未经批准擅自生产鼠药及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无照经营鼠药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扩大经营范围经营鼠药的行为和走街串巷兜售剧毒鼠药的不法行为。 据了解,“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把监督责任落实到人。省工商局负责同志表示,对因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疏于监管而造成非法生产、销售活动猖獗或发生重大案件和事故的地方,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记者/马禄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