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重婚 汕头总工会原副主席三宗罪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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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31日12:57 新华网 | |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汕头市升平区人民法院获悉,汕头总工会原副主席林若飞因贪污罪、受贿罪、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999年12月14日,汕头市总工会向市委报告:副主席林若飞失踪。汕头市有关部门迅速展开调查林若飞失踪之谜。调查发现,林若飞1994年1月当上市总工会副主席,兼任汕头市职工住房合作社主任、市总工会第三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等职后, 林若飞生活上也奢侈糜烂。他邂逅一名叫“小帅”的三陪女后,便从市总工会拨出4.5万元包了东山湖职工疗养院1号楼,供其与“小帅”长期幽会之用。在1号楼与其嫖宿的,不止“小帅”一人,用疗养院职工的话说:“林副主席女友多多,隔不了几天又换一张新面孔。” 1996年初,林若飞迷上了乐山市一名姓袁的姑娘。1999年秋,为谋求进一步升官发财而一筹莫展的林若飞,找到一位算命先生指点迷津。算命先生一句“来年将有大难”听得林若飞大骇,立即产生了抛妻弃女、离家出逃之意。他化名林云高,逃到乐山与袁小姐结为“夫妻”。后来他怕在乐山这个旅游城市撞见家乡人而露馅,同时为了生计,只好与“新妻”袁小姐一起在偏僻的郊外办了一间“鸿记”小食店,早晨卖白粥,晚间经营火锅。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00年元旦,林若飞最终还是被办案人员缉拿归案。(记者/郑天虹)(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