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大代表建议改变贫困大学生贷款方式(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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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31日14: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文/本报记者 曾璇 闫修彦 实习生 袁丁 姚波 通讯员 凌云 高校开学在即,当大部分被录取的学子,兴冲冲地打点行装、憧憬着大学生活的时候,还有一部分学子却脚步踯躅,考上大学的欣喜还未褪去,无力负担学费的忧愁已袭上心头……“助学贷款的路子可不可以更顺畅一些?”广东省人大代表、始兴县始兴中学校长刘钛抛出了一个沉重的话题。围绕这个话题,连日来本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问题由此而来 学生:欣喜未褪忧愁袭上心头 银行:道义风险二者如何抉择 “昨天,一个孩子来学校,哭了,还是那个老问题,筹不到学费。”广东省人大代表、始兴县始兴中学校长刘钛这些天心里沉甸甸的。 半个月来,他时不时遇上今年考上大学的学生回来学校,有的来找老师想办法,希望能借到部分学费;有的希望学校出示一份证明,证明自己的确成绩优良、家境贫寒;还有一个学生,考上了B线的本科院校,学校和专业都不错,但因为是B线,每年要交1万余元的学费,他宁愿选择复读一年……而各高校即使以普通专业招生的A线,收费也仍然保持在每学年4500-5000元之间,这笔钱对于贫困家庭,真是一笔天文数字。 “我们学校的毕业生,需要申请大学助学贷款的,今年差不多有50%-60%。”刘钛说,这种情况在粤北、粤东和粤西的广大农村,相当普遍。每年开学前,都有学生来申请缓交学杂费,“真为他们担心,如果连高中学杂费都成问题,大学的学费怎么办?” 作为省人大代表、一名教育工作者,刘钛觉得自己不能袖手旁观。经过一番调查,他提出了关于妥善解决贫困大学生贷款问题的建议。他建议:大学生贷款渠道不畅通的问题如果仍不解决,必将导致部分贫困家庭的子女上不了大学,或因他们的孩子上了大学使其家庭经济走向崩溃,产生更多的特困户。 那么,广东省对贫困大学生的贷款情况又如何呢? 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介绍,截止至2003年7月末,广东省助学贷款余额1.8亿元,其中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较低或者无息,由地方政府财政贴息)余额1.25亿元,商业性助学贷款(利息等同于一般贷款)余额O.55亿元。其中仅国家助学贷款一项,就累计帮助解决了近2万名困难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问题。 广东省助学贷款业务于1998年开始至今,已经进入了还贷期。但令人遗憾的是,还贷情况并不理想。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的崔燕平科长表示,到了还贷期不还款的,有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还不起贷款等客观原因,但也有学生信用度低的问题,有的毕业后根本找不到人还贷。 约一成大学生贷款不还 在“国家助学贷款”这一政策中,银行的位置十分尴尬:一方面,道义和政策使他们必须承担这一业务;另一方面,无担保贷款的风险显而易见。 据有关报道,学生贷款不还的比例约为10%,远远高于一般居民的千分之一。就工行而言,广州地区到期不还的比例是38%,而全国各地中最高的达到80%。一些学生毕业就走人了,连还款账号一起销掉,银行也没有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让银行放心贷款给学生,首先要建立个人的诚信机制。这一机制不能是区域性的,而必须由政府出面,包括财税等多方面配合,使个人的借贷情况有例可查。同时,要有明晰的司法解释和法律制裁手段。 人大代表建议 大学生不会失信于亲戚 改学校地为生源地贷款 广东省人大代表刘钛在建议中说:近年来常有一些大学生毕业后不还贷的新闻见诸报端,我们是埋怨大学生信用差?还是指责银行和大学对困难学生漠不关心?他认为,我们更应该检点我们制订的为贫困大学生贷款的办法是否科学。刘钛认为,如能有效地降低银行和大学的贷款风险,银行和大学肯定乐意为贫困大学生贷款服务。 由此,他建议,大学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县(区)的银行担保贷款;贷款担保人可为大学生的亲戚、朋友或行政、企事业单位。 刘钛认为,同一个人对不同的对象其信用程度是不同的。他可能对银行、大学不讲信用,但他对亲戚朋友可以守信。大学生通常不敢轻易地失信于亲戚朋友。况且,愿意为其贷款担保的人或单位,也了解大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情况,因此,银行对贫困大学生的还贷理应充满信心。 此外,如果把贫困大学生的助学贷款安排在其户籍所在县(区)进行,由于承担贷款的银行大大分散,贷款的审核和还贷的工作就能更细致、及时、有效,同时还使银行集中贷款的大风险化解为小风险,消除了银行的还贷隐患。 刘钛表示,前段时间他还专门到始兴县的几家银行进行调研,几家银行的领导和有关业务人员一致认为该贷款办法是可行的。而且一般学校都要求大学生入学时缴纳学费,在生源地申请贷款,一旦申请成功,贫困生“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不至于全家人惶惶然东凑西借,去到学校还不知自己能否交得起学费。 校方意见 两种贷款方式望能并存 完善资助体系最为关键 据中山大学学生处漆小平副处长介绍,中大贫困生的助学贷款是由工商银行在1999年开始提供的,属低息无担保贷款。学校在贷款过程中要承担两方面的责任:一是证明学生的贫困状况属实;二是从道德诚信上教育、督导学生履行还贷义务。这种贷款对于银行而言的确存在一定风险。 漆小平认为,如果实行生源地贷款,学校、银行、学生三方面都应该会表示支持。不过他希望学校所在地银行的无担保贷款和生源所在地银行的担保贷款两种方式并存,这样就能提供多一条筹款渠道给有需要的大学生。 他同时指出,解决贫困大学生学费问题的根本途径,还是在于改革完善的资助体系,使资助渠道多元化,对于优秀的贫困大学生,应该主要通过提供各种奖学金的方式使他们能够完成学业。此外更要努力提高大学生就业质量,使贷款的学生有能力在毕业后偿还贷款,使银行有信心继续开展这项业务。 广东省第一间发放助学贷款的高校———暨南大学学生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学生在申请助学贷款时,学校会先对申请学生的资料进行审核,只有通过了审核的学生才可以向银行申请,平均每届都有100-200人,申请成功率一般在90%以上,第一批贷款学生的到期还款率达到100%。但他坦承第二批还款率只有60%。 这位负责人介绍,广东高校贫困学生中外省学生所占比例较大,如果只有广东实行生源地银行贷款制度,那么银行很有可能在原本并不多的助学贷款中,分出更大的比例给易于收回贷款的广东本地学生,无形中反而加大了外地贫困学生的贷款难度。但如果全国同步执行,相信还是会有积极效果的。 学生反馈 生存未解决还贷成难题 普遍希望延长还贷期限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大部分助学贷款的还贷期限为3年或4年,不少高校的学生都希望还贷期限能适当延长。“有钱的话,谁愿意背负‘欠债不还、不讲信誉’的罪名?”一位大学生表示,毕业一两年,如果脚跟还未站稳,自己的生存问题都没解决,还贷当然成了难题。学生们普遍希望有关部门充分考虑当前的就业形势,适当延长还贷期限。 厦门大学大三学生小齐来自山东日照。从大一起,他就申请了建设银行每年一千元的贫困助学贷款。这种贷款在申请时需要家长担保,并要经村支部书记签字同意。一般来说经过这样的担保,正所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一般不会发生欠贷不还现象。 小齐认为由生源地银行提供贷款,并负责收纳还款的做法很好,这样的话,毕业后无需把钱寄回学校所在地的银行,大大方便学生还款。他表示,在他们班60个学生里有12个使用这样的助学贷款方式。 来自安徽阜阳农村的小阎是武汉大学生物系二年级研究生。最近他刚刚申请到中国工商银行的1.2万元的低息助学贷款,毕业后三年内还清本息。贷款不需要担保人,只需要见证人,而见证人不承担还贷责任。小阎承认这种无担保贷款方式,的确给某些没有信用的学生欠款不还提供了一定便利,银行风险较大;也确有贷了款的大学生毕业后就杳无音讯的情况存在。但他和周围其他申请了助学贷款的同学都觉得,问题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严重。因为银行毕竟还掌握着贷款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而现在各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对于个人的诚信记录也越来越重视,一个大学生没必要因为一笔三四年就能还清的钱而赌上自己的前程。但小阎担心,生源地贷款可能会出现不少银行以缺乏偿还能力为理由拒贷的问题。 人行答复 缺少财政贴息政策支持 生源分散难以统一开展 对刘钛代表的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很快作出了答复。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指出:目前广东省由学生生源所在地的金融机构对学生发放助学贷款,有几方面的特点:生源地助学贷款集中在粤北、粤东和粤西等经济较落后地区。由于这些地区经济整体水平较为落后,申请贷款的学生较多,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成为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主力军。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发放形式主要为抵押和担保,方式主要有:子借父保、多户联保、村委会担保。 银行认为,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优点在于:父母或其亲属愿意提供担保,提高了贷款的可保障性;二是当地金融机构对学生及其家庭较为了解,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对学生的情况非常熟悉。银行认同刘钛代表的看法,学生一般不愿意拖累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父母或亲属,不敢轻易失信。 但是,广东省内农村信用社在发放助学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都比照支农贷款来进行,与国家助学贷款在发放的条件和具体操作上有较大差别,而目前生源地助学贷款缺少财政贴息等相应的政策支持,这项业务的发展受到了制约。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的崔燕平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国家助学贷款基本上都是由学校所在地的金融机构向学生发放,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提供政策性财政贴息;而商业性助学贷款基本上都是生源地贷款,目前发放的相对较少。其中原因,一方面是缺少财政贴息等政策支持;另一方面,由于学生生源地分散全国,操作起来问题比较多,很难在全国或全省统一开展。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包含什么内容? 答:信用助学贷款应依法签订贷款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父母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要求借款学生毕业后每年至少与经办银行联系一次,提供最新通信方式的承诺。 ·借款学生违约时,贷款银行采取什么处罚措施? 答:建立个人信用登记制度是有效防止借款人违约的重要措施。贷款银行对违约的借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借款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贷款银行定期在公开报刊及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违约行为;依法追究违约借款人法律责任。对不主动与见证人和贷款银行联系,提供工作单位和通信方式、不守信用的学生,也要记录在案,将来纳入全国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现行政策都采取了哪些防范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的措施? 答:(1)利用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收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的有关信息,接受经办银行对贷款学生个人情况的查询; (2)逐步建立高等学校学生个人信用征询系统; (3)公安部门将首先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换发第二代公民身份证,实现身份证号码终身惟一化,并协助银行查找违约借款学生工作和居住地址; (4)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个人信用档案,并纳入电子化系统管理,实现学校、银行间联网; (5)在媒体上公布违约人姓名等信息; (6)各用人单位和银行、海关、出入境管理等单位在录用、发展新金融业务、出入境验放等业务时,应查验银行、教育系统发布的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