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百名工人洒泪走完七年诉讼长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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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31日14:54 沈阳今报 | |
记者 房 立 新闻回放:关东建筑工程公司,曾是沈阳建筑行业中一家实力派企业。然而,在原总经理李宗泽管理期间,企业一落千丈,但李却向上级主管部门虚报公司赢利300万元,从而得到一处价值30多万元的奖励住房。他离职后,带走了住房,而资不抵债的企业,职工们吃饭都成问题。为讨回公司的房产,138名职工将李告上法庭。历经七年多的申诉,今年3月13日 今报讯 今报8月5日报道的《138名老工人怒告败家经理》一案,昨天终于有了结果。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判决:驳回李宗泽的上诉,维持原判。七年的诉讼终于有了结果,为表达感激之情,老工人再次聚到一起,给市领导写了一封感谢信。 终审胜诉 要回房产 就李宗泽与关东建筑工程公司纠纷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沈阳关东建筑工程公司作为诉争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该房屋享有处分权。现在沈阳关东建筑工程公司决定收回房屋,要求李宗泽腾房,理由正当,应予支持。因李宗泽已调离沈阳关东建筑工程公司,因此,李宗泽主张此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没有事实依据。故原审法院判决李宗泽腾房,并无不当。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老工人泪洒感谢信 为感谢市领导的支持,100多名老工人聚到一起,写了封感谢信。 尊敬的市领导: 我们是沈阳关东建筑工程公司的工人。感谢您对我公司案件的关心和关注。今天,我们接到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判决李宗泽返还所谓的奖励房,法律作出了公正的宣判,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或许您还记得,去年6月13日,我们这些老工人曾就相关问题给您写过信,将我公司原经理非法霸占“奖励房”的事实向您汇报过。事后不久,我们就到皇姑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李返还房产。但李不服此判决,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庭审时,因对方没有拿出新的证据,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在这七年里,我们138名工人有的已离开这个世界,活着的人处在贫困交加的状态中,但我们依然要维护正义。最终,此案在市领导的关注下,在沈阳各级法院严格执法的情况下,我们获得了胜利。再次感谢领导的支持与关心。(略有删减) 赫国清、王守昌、柳学武…… 关东建筑工程公司 2003年8月30日 在这封信的结尾处,每名老工人都摁了手印,在感谢信上,还有点点泪痕。“我们的确流泪了,因为我们能够打赢这场官司很不容易。”公司的工会主席于海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眼角依然湿润。 法律援助 相伴四年 于海文说:“此案在四年前获得了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省法援处给我们指派了优秀的律师。这几年来,法律援助中心一直关注着这起案件,每次开庭,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都会出庭,在精神上支持我们。我们遇到的都是好人。”于海文说。 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起法律援助案件是民事援助案件时间最长的。这些老工人属于困难群体,是政府实施法律援助、救助的对象,法律援助中心对案件的关注体现了政府对老百姓的关心。”同时,他透露,工人们与关东建筑工程公司的纠纷案较复杂,案件反复了几次,“奖励房”纠纷只是此纠纷的一部分。 工人们的代理律师是辽宁嘉信律师事务所的胡旻华。他说,他是1999年末接受省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看过材料后他就认为工人有理,应该赢。为打赢这场官司,他准备了50多份材料,“这个判决在意料之中”。接到判决后,胡旻华非常有些激动。 关东建筑工程公司和李宗泽之间的财产属权纠纷已经结束,但随之而来还有一系列事情亟待解决。譬如,工厂的重建问题,关东建筑工程公司与原财会之间的财产属权纠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