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评奖定戒律:不得接受礼金不许广告吹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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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31日15:21 温州新闻网 | |
不得接受礼金不许广告吹嘘 不得接受科技奖评审对象的礼品、礼金;参加评审的项目不允许采用广告方式扩大社会影响。昨天,记者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获悉,2003年度国家三大科技奖初评结果开始公布,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为保证国家科技奖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今年7月1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对科技奖评审组织者规定了八条“戒律”。 1.不得介入对具体项目的评审,不得就项目发表相关的评价意见或施加倾向性的影响;2.不得利用组织评审活动之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3.不得聘请不具备资格的专家作为评审委员;4.不得聘请按规定应当回避的专家作为评审委员;5.初评会之前,不得擅自组织评审委员对当年的推荐项目进行考察、咨询等活动;6.不得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泄露推荐书内容、评审委员名单、评审意见、异议人员姓名和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7.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和要求处理与评审工作相关的质询、异议和举报;8.不得索取或者接受科技奖评审对象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 此外,国家奖励办规定,为避免妨碍公正评审,参加评审的国家科技奖推荐项目不允许采用广告方式扩大社会影响。此前,一些广告公司打着某报社名义向各参评项目单位拉广告,结果被国家奖励办通报批评。 初评工作进行中,奖励办收到各方反映意见34件,涉及19个参评项目。奖励办为防止异议者身份泄露,建立了内部严格的专人管理制度。(记者/曾伟)(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