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网恋毁家 母亲欲告儿子的情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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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01:12 重庆晨报 | |
本报热线966966报道 (记者 邓雪实习生方芳)昨天上午,家住江北大石坝的江女士向记者倾诉了她儿子因网恋毁了幸福家庭的辛酸事。幸福家庭 江女士说,她和老伴都是转业军人,老伴离休后又被原单位反聘,儿子、媳妇、女儿、女婿都有一份收入不菲的体面工作。 3年前,小儿子秦某与王某结婚,为了让儿子生活更加美满,去年底,老两口资助儿子40多万元,买了一套新居。儿子网恋 今年4月,小儿子迷恋上网聊天,渐渐冷落妻子。细心的妻子觉察到丈夫的变化,偷偷打开丈夫的电子邮箱,发现里面有火辣辣的情书和靓照。而此时,秦某已经深陷网恋而难以自拔了。 深爱丈夫的王某多次向婆婆诉说,并委婉地劝丈夫不要在网络上做无聊的事。 秦某对妻子的良言不置可否,只是另设了加密的信箱。随着网恋的不断加深,秦某终日坐立不安,情绪郁闷。 儿子网恋还搅得全家不安。江女士苦恼地说,他儿子不但在网上恋,还经常和他的网恋对象——“上海女孩”煲电话,每次至少半小时,如醉如痴。他还与“上海女孩”幽会,回家后更加魂不守舍,视妻子如路人。欲告“第三者” 江女士说,她准备将“上海女孩”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经济损失。 昨日,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法律人士,据称,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法中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因此江女士作为秦某的母亲,不能成为本案的原告,也不能因此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但如果王某以此为由,提出离婚并请求赔偿经济损失,法院会予以主张。消息来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