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多发生在“八小时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08:13 汉网 | |
最近,江苏有关部门剖析近几年来查处的325起腐败案件,发现60%以上的违法违纪案件都是通过“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逐步开始的。 工程队包工头施某为拍上司“马屁”,竟然用卖淫女讨好公司经理成某、副经理柴某。 在“八小时外”的双休日,施某邀请两人驾车到常州游玩。当晚,施某将公司经理成某、副经理柴某安排在宾馆休息,并找到卖淫女柳某、卞某为其提供性服务。几天后,施某再一次邀请成某及驾驶员李某驾车来常州游玩,故技重施。 公安机关在“扫黄打非”活动中,抓获卖淫女柳某、卞某,顺藤摸瓜,才牵出公司经理成某、副经理柴某及驾驶员李某的嫖娼案。 反腐英雄郭光允遭打击报复 “八小时外”监督难在哪 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难在哪里?虽然我国已逐步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体系,但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值得引起高度重视。 首先,监督制约乏力。我国有关权力监督制约的立法中,有关监督的规定并不鲜见,但是监督主体通过什么程序来制约,及时有效地防止、纠正权力行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则在法律上多有空白。 其次,监督制度不完善。现行权力监督制约的许多规定不具体、不明确,有些规定又过宽过软,重教育轻处罚,重政治处罚轻经济处罚。 此外,就是监督体制不顺。现实生活中有的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无缘无故被撤销职务,无缘无故被调离岗位。反腐英雄郭光允就是其中一个典型。 专家建议,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外”权力的监督,必须从制度入手,运用多种手段,有效监督。一是加大惩治力度,使一些人不敢腐败;二是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使干部不能腐败;另外可以充分发挥“枕边风”的特殊作用。 “八小时外”腐败三大特点 “八小时外”的腐败有以下一些特点: 隐蔽性。为官者为了掩盖自己的违法违纪行为,其权力交易的活动基本上都不在上班期间进行。 互惠性。权与钱仿佛成了经济交往中一对密不可分的“孪生兄弟”,双方互惠。 流动性。有的领导干部怕在本地搞腐败容易被发现,且为了经费报销方便等原因,往往到外地甚至出国(境)进行“异地腐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