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防汛条例今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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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08:20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 《上海市防汛条例》今天正式实施执行,凡擅自填堵河道、危害防汛墙和海塘安全、或向排水管道排放施工泥浆和倾倒垃圾、杂物等违法行为将提高10倍处罚,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毁损防汛设施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水务部门将在9、10月开展防汛专项执法整治活动,严厉查处违法案件,确保安全渡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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