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复产验收定规矩 谁出事故摘谁“帽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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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08:37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9月1日讯:据中新网报道,对于山西省即将开始的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山西省政府明确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市长(专员)、县(区)长签字的,不准授权或委托他人签字。 山西日报报道说,对于在检查验收中因为降低标准、草率签字、把关不严甚至弄虚作假等原因,复产后煤矿发生3—9人伤亡事故的,要撤销乡镇长职务;发生10—19人伤亡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