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严刑峻法遏制矿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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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09:41 南方日报 | |
太原消息 中国产煤大省山西省昨日下发专项通知,规定如复产后煤矿发生3至9人死亡事故的,撤销乡镇长职务;发生10至19人死亡事故的,对县(区)长给予处分或免职;发生20人以上死亡事故的,对市长(专员)给予处分或免职。 据介绍,这项通知对煤矿复产验收的标准、范围、程序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通知规定,在停产整顿期间矿长未参加培训的或培训后不合格的、未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的、未认 山西省省长刘振华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严格控制煤矿数量,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要坚决关掉,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自我约束机制。 欣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