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可适当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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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09:50 齐鲁晚报 | |
本报烟台8月31日讯(记者 张坚栋 通讯员 李勇 刘艳)企业为职工交医疗保险,职工按比例从医保部门报销医疗费用的模式如今有了进一步改革,日前,烟台出台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指导意见,允许企业自主提高职工的医保待遇。 据了解,烟台以往实行的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只能从企业支付给医保部门的医保基金中按比例报销医疗费用。新的指导意见规定,在按时足额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具 据烟台医疗保险事业处有关同志介绍,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的4%以内部分,可直接从成本中列出,不再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职工自行负担的医疗费用部分,可以在企业自行建立的补充保险基金中“报销”,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经营状况,自行提高职工的医保待遇。 据介绍,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及管理办法,须经职代会或工会组织审议通过,对企业的科技拔尖人才、劳动模范、管理骨干等也将给予相应补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