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群众利益就是损害政府形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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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10:00 沈阳今报 | |
今报特约评论员闵良臣谁也不能说政府的建设和发展就是为了政府,因为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因此,我们常常挂在嘴边上的“建设”也好“发展”也罢,说到底都应该、也只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过得更加美好,否则,我们的建设我们的发展也就失去了意义。那么如此说来,谁损害了群众利益,也就等于是谁损害了政府的形象。而像安徽五河县那样为了建豪华广场,不顾190多户群众的利益强行搬迁,就是失去了意义,就是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像南京邓府巷为了该地“将成为一个具有新时代气息的商贸区, 人民群众是最通情达理的。只要政府不是有意侵害他们的利益,每做一件事,尤其是做那些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把群众放在心上,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群众就会满意,而只要群众满意,自然就会得到他们的拥护,甚至只要通过我们的宣传使他们懂得了我们所做的事情的道理,他们哪怕牺牲一些个人利益,也会支持政府把要做的事情做好。大半个世纪以来,可以说一再证明着这一点。反之,如果我们对群众的利益毫不关心,对群众的疾苦视而不见,头脑里想的只是个人的政绩,只是一些“形象工程”,群众就会反感,甚至严重的,群众还有可能与这种人对着干。南京邓府巷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这边房屋的主人还在与拆迁办的人协商,那边就把人家的房子用机器推倒了,导致房屋主人一气之下点火“自焚”。 现在有人自己心里没有群众,做起事情来把群众利益抛到九霄云外,反过来却埋怨群众不顾大局,埋怨群众不理解政府。这些人忘记了,衡量政府工作做得好不好的惟一标准,就是看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答应不答应。现在有种糊涂认识,认为只要让群众满意了,政府往往就不满意。这是把政府和群众对立起来了。可以说,因为是人民的政府,只要人民满意了,政府就满意。 政府为的就是人民满意。 现在有人不是想到自己是“人民的政府”,而总认为群众是“政府的人民”,政府要群众怎么着群众就该怎么着。可以说,只要我们想到自己是“人民的政府”,我们说话做事就会多替人民着想,就会以人民利益为重;而只要我们想到群众是“政府的人民”,我们就会觉得人民应该无条件地听政府的,即便损害一些群众的利益也是“理所当然”。可只要有了像后面这样一种想法,那地方就少不了要出乱子。这是值得警惕的。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有些人不知,这正是维护政府形象的忠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