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成立框架协议签署(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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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10:09 北京日报 | |||||
罗格刘淇袁伟民王岐山出席签字仪式 本报讯(记者徐飞鹏)一项对北京2008年奥运会广播电视转播成功进行具有重要意义的协议———关于设立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昨天在北京签署。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北京奥组委主席刘淇,国家体育总局局长、中国奥委会主席、北京奥组委执行主席袁伟民,北京市代市长、北京奥组委执行主席王岐山出席了签字仪式。 第29届奥运会协调委员会主席、奥林匹克广播服务公司董事长维尔布鲁根,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奥组委常务副主席刘敬民,分别代表奥林匹克广播服务公司和北京奥组委签署了这一协议。北京奥组委副主席蒋效愚和维尔布鲁根分别在签字仪式上致辞。签字仪式由北京奥组委副主席兼秘书长王伟主持。 关于设立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框架协议的签订,是北京奥组委关于奥运会广播电视转播工作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标志着未来将承担北京2008年奥运会电视和广播转播任务的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正式开始了筹备立项程序。根据这一框架协议,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将由北京奥组委和国际奥委会所属的奥林匹克广播服务公司共同组建,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期间负责制作和提供有关奥运会赛事和重要活动的国际电视与广播信号,建设、运营国际广播中心和其它场馆的转播设施,为奥运会转播权持有者提供与转播事项有关的服务等。 由于奥运会是当今世界拥有最广泛电视收视率的群众性体育赛事,为世界各地区广播电视媒体所转播和报道,因此,实现奥运会广播电视的成功转播是确保举办一届最出色的奥运会的前提和基础。为保证转播质量、合理降低运营成本、为中国广播电视业留下技术和人才遗产,经国际奥委会建议,北京奥组委同意与奥林匹克广播服务公司合作成立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具体行使北京奥运会的广播电视转播职能。 出席签字仪式的还有国际奥委会执委、国际奥委会市场开发委员会主席海博格,国际奥委会委员、第29届奥运会协调委员会副主席高斯帕,国际奥委会奥运会执行主任费利,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北京奥组委副主席于再清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