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远检察院更需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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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13:41 观察与思考 | |
浙江方明威 8月21日《南方周末》"调查"版报道了边远贫困地区法院面临的经济贫困和人才匮乏的严峻形势,呼吁进行法院财政权和人事权的改革。笔者曾在陕南某国家级贫困县检察院工作过,我以切身经历认为边远贫困地区检察院所面临的形势要比法院更加严重,更需值得关注。 检察院比法院更"穷",经费更少,检察干警待遇比法官更差。不管怎么讲,法院还收有诉讼费,其中一部分可供自己支配,多少可以缓解一下经费的不足,改善一下法官的福利。但检察院却是无任何费可收,全凭财政拨款度日,而财政能保住工资就不错了,办公经费基本没有。因此,我所在的检察院电话经常被停,水电费一直拖欠,干警手中常捏着上千元的差旅费单据得不到报销。干警待遇呢,我1993年参加工作,到1999年离开检察院开始打工的时候,月工资是300元,据了解,即使经过1999和2000年两次工资普调,现在也不到600元。 由于待遇低、工作条件差,边远检察院的人才比法院更加匮乏。以我当时为例,全院无一人具有本科学历,更不用说法律本科了,倒有十几人是"党校函授本科"。在为数不多的法律专业大专学历中,也均是自考、函授或专业培训毕业的,其中就包括只在检察系统内承认的"专业证书"。以前曾有两名干警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后来也都调往律师事务所工作。仅从1997年10月至1999年上半年,先后外流的就有6人,其中4名是30岁以下的青年干部,1名副检察长,1名科长,法院是流出单位之一。自1997年开始,就没有一名书记员通过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自《检察官法》提高了检察官的任用条件后,这些书记员就面临着两道高高的"门槛":一是取得本科学历获得国家司法考试的资格,二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否则他们将永无出头之日。但这两道"门槛"是极为艰难的。"门槛"高,待遇低,使得检察官比法官更没有吸引力。在该院十几名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中,40岁以上的占了一半,30岁以下的一人没有。可以想像,再过几年,将面临无人可以办案的局面。 事实上,我当时就是因为工资太低、生活几乎难以为继而被迫走上打工之路的,检察官外出打工在陕南山区一度成为普遍现象,后来新华社记者采访后发了内部电讯引起了当地领导的重视,绝大部分检察官都回到了工作岗位,但现状仍没有什么改变。 由于财政和人事权受制于地方,所以检察院不得不对当地党委、政府的安排和命令惟命是从。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1998年我们服从安排,狠抓"主导产业建设",包了两个村种黄姜,常常是全院只留两三个人值班,全体干警一下乡就是半个月。因为工作出色,年终还受到嘉奖。 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与法院的地位是同等重要的。但现实中边远检察院所面临的困难比法院更多更大,如果改革,"两院"必须同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