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严刑峻法”:发生20人以上事故市长乌纱不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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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14:4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山西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据新华社电 中国产煤大省山西省昨日下发专项通知,规定如复产后煤矿发生3至9人事故的,撤销乡镇长职务;发生10至19人事故的,对县(区)长给予处分或免职;发生20人以上事故的,对市长(专员)给予处分或免职。 据介绍,这项通知对煤矿复产验收的标准、范围、程序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通知规定,在停产整顿期间矿长未参加培训的或培训后不合格的、未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的、未认真进行安全整顿的煤矿,以及重点产煤县的3万吨以下矿井和没有派驻安全监察员的乡镇煤矿将不予验收。(城市雨/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