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偷渡女魂断台湾海峡 冷血“蛇头”死罪难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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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15:26 世界新闻报 | |
《世界新闻报》记者 林海 8月26日凌晨,在台湾苗栗县通霄海滩附近的海面上,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惨剧:两艘载满大陆偷渡女的台湾快艇为了逃避警方追捕,船上“蛇头”竟然把26名大陆女子全部推下大海,结果酿成6人丧生、3人失踪、1人重伤的惨剧。对此,台湾全岛震惊。在犯罪嫌疑人落网后,各界人士纷纷呼吁当局对他们处以极刑。然而,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却反应古 “蛇头”猪狗不如 警察含泪救人 8月24日,26名准备偷渡到台湾“淘金”的大陆妙龄女子在福州登上一艘大陆“渔船”。但她们恐怕谁也没有想到,在“淘金之路”上等待自己的将是九死一生的噩梦。 当这艘大陆“渔船”驶到台湾海峡中线时,她们被转上了另一艘前来接应的台湾渔船。8月26日凌晨,这艘台湾渔船驶至离台湾苗栗县海岸约10公里处的海面上。台湾的“蛇头”又安排她们登上了两艘快艇。据说,“蛇头”准备利用苗栗通宵火力发电厂的烟囱作掩护,在清晨涨潮时,以快艇“抢滩登陆”。 当天凌晨4时许,“蛇头”的快艇向苗栗县通霄沙滩飞驰而去,但快艇的异常举动很快被台湾水上警察的雷达监测到,于是,5艘水警巡逻艇紧急出动,赶去堵截。 在离海滩200 多米的地方,偷渡船与警方的巡逻艇遭遇了。船上的5 名“蛇头”见状不妙,竟然命令所有的大陆女子跳海。船上的许多女子并不会游泳,因此吓得大哭起来。但“蛇头”毫不动心,架起人就往海里扔;对于死活也不下水的女子,他们甚至扯着她们的头发、用脚把她们踢下海去…… 在对偷渡船穷追不舍的巡逻艇上,台湾水警们见到快艇上不断有人落入大海,都感觉大事不好。短短几分种内,巡逻艇由追截“蛇头”,改为抢救落水女子。然而,由于落水者太多,且许多人根本不会游泳,抢救行动又变成了捞尸行动,这种场面让水警们不禁潸然泪下! 一名警员在事后接受台湾媒体采访时说:“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看到两艘快艇上陆续有人落海后,我们只好先救人。‘人蛇’团伙实在是猪狗不如!”而另一位随增援船只赶来救援的警员更是哽咽着说:“潜水员及救援艇上的水警在海面上搜寻,捞起的只是一具具冰冷的尸体。不过,获救的大陆女子对我们说,不只这些人,还有其他同伴在海中,她们一直哭着请求我们继续救人,听了实在令人心痛……” 冷血“蛇头”被捕受审 人神共愤死罪难逃 涉嫌将偷渡大陆女扔下海的台湾籍船长叶天胜、柯清松及船员曾炯明、王中兴等4 人,于案发后10小时在澎湖马公港被捕。这些人的暴行震惊了整个台湾岛。参与追捕行动的台中海巡队长黄运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忍不住破口大骂冷血疑犯,他说:“人神共愤,应该判他们死刑!”与此同时,台湾当局“立法院”多位“立法委员”也公开表示,“唯一的判决就应该是死刑。” 涉嫌制造惨剧的叶天胜、柯清松、曾炯明和王中兴,均为台湾人,年纪在35岁至41岁之间。8月27日中午,他们被押解到苗栗县地检署接受审讯。这些狂徒先是铁嘴钢牙,坚决否认自己偷运大陆女子,后来又否认将她们推入大海,简直毫无悔意可言。经初步审讯,并经过获救大陆女子的现场指证,苗栗县地检署认定,这4人犯下了偷运“人蛇”罪及杀人罪。 苗栗县主任检察官王文和表示,4 名嫌疑犯在部分大陆女子哭诉自己不会游泳时 ,竟以言语相威胁,并做出推搡和踢踹动作,逼迫她们跳海,犯下了杀人重罪。他说:“这些‘蛇头’竟一口气将26名‘大陆妹’推入海中,夺走至少6 条人命,连续犯案,应该被判死刑。” 陈水扁借机攻击大陆 台湾舆论同声谴责 26名大陆偷渡女中多人命丧苗栗的事件令台湾各界感到震惊,他们纷纷要求严惩凶手。但作为这起悲剧事发地的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却没有说一句对死者表示哀悼的话,也没有做出任何打击岛内相关犯罪活动的承诺。26日,陈水扁竟莫名其妙地发了一堆“高谈阔论”。他说:“船老大、‘蛇头’、人口贩子和色情业者应对这一事件负责,但最该负责任的是北京当局。这些偷渡女子是用脚投票,向北京当局表示不满,冒生命危险到台湾。”这位“扁总统”还颇幸灾乐祸地说:“北京当局应做的是防止大陆女子到台湾,而不是阻挡台湾参加世界卫生组织或动员各国拒绝台湾新‘护照’。” 稍有点头脑的人都能明白,陈水扁的所谓“用脚投票”论简直是一派胡言。大陆女子偷渡到台湾,是因为不满大陆政治而投奔所谓的“自由”吗?根本不是!她们或者是想多赚钱,或者是受了台湾犯罪团伙的诱骗,而如今她们中一部分人葬身大海,跟两岸关系的恩恩怨怨有什么瓜葛?而众所周知的是,陈水扁及民进党一向是乐于“反大陆”、“反共”的。明年初,台湾就要举行所谓的“总统大选”,陈水扁硬要大陆政府对发生在台湾海滩上的惨剧负责,其挑起台湾人“反共”情绪的险恶用心昭然若揭。 陈水扁这种视人命如草芥的言论,遭到了台湾岛内舆论的同声谴责。台湾《中时晚报》发表评论呼吁台当局“多点人道,少点算计”,认为“陈‘总统’和民进党不必急于倒打‘中共’一耙,人道关怀和两岸协商是台湾应作出的回应。”《联合晚报》更是尖锐地指出:“出了人命,‘总统’想到的只是选票,运用那些殒落的年轻生命,开创骂北京即可带来选票的空间。搁浅在岸边的女尸,她们的生命何其卑微,又何其沉重!” 打击偷渡活动不力 犯罪分子有恃无恐 对于苗栗发生的这起大陆偷渡女被推下海、导致多人死亡的恶性事件,大陆有关方面表示了高度关注。海峡两岸关系协会8月27日致函台湾有关方面,了解后续情况,并要求台湾方面继续全力搜救失踪人员,妥善安置、救治获救人员,并迅速查处犯罪分子。与此同时,海协负责人还表示,台湾犯罪分子拐骗大陆女子偷渡去台的活动日益猖獗,台湾有关方面应该严厉打击这种犯罪行为。他强调说,在严重残害人命的犯罪行为面前,台湾当局领导人不仅不予谴责,反而散布荒唐论调,这是极不人道的。 实际上,台湾当局打击偷渡活动不力,正是跨台湾海峡偷渡活动愈演愈烈的一个重要原因。以此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叶天胜为例,据台湾警方透露,在此案发生前10天,叶天胜就曾因为偷运大陆女子到台湾而被捕。但在交纳了一定的保释金后,叶天胜很快就被释放了。结果,他不但重操旧业,而且还在新的犯罪过程中草菅人命,犯下滔天罪行。在马公港内,台湾警方一共发现了叶天胜一伙控制的4 艘快艇。在这些船的船舱内,调查人员找到了大量女人的长发。警方因此估计,偷渡团伙利用这些船只从事非法勾当肯定已经有很多次了。 在台湾,组织偷渡活动不算严重的刑事犯罪。按台湾法律的有关规定,安排、组织大陆人士非法进入台湾地区者,处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以新台币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了这样“宽松”的规定,从事偷渡活动的犯罪分子即使被捕,往往也会像叶天胜一样交足保释金后就可以获释。于是他们就有恃无恐地干着贩卖“人蛇”的勾当。 另据台湾媒体披露,在此案发生之前,也就是去年10月,台湾桃园观塘海域也曾经发现过3具大陆年轻女子的溺尸。当时,台湾警方曾怀疑这与偷渡团伙制造的“弃尸”惨案有关,但那起案件至今未破。由于警方对此案处理得十分低调,所以也就没有引起台湾社会的足够重视。 大陆女子偷渡台湾 多数沦落色情行业 据了解,此次苗栗惨案涉及的26名大陆偷渡女子分别来自湖北、四川、重庆等内地7 个省市,年龄在18至28岁之间。她们中有一些是听说台湾收入高,所以想偷渡到台湾“挣大钱”的;而更多的,则是听信了“蛇头”的花言巧语、被偷渡团伙骗来的。 台湾警方有关人士称,即使这些大陆女子没有赶上被“蛇头”推下海的悲剧,等待她们的也将是沦落色情行业的悲苦命运。实际上,偷渡到台湾的大陆少女,绝大多数从事的都是“皮肉行当”。近些年,台湾的犯罪团伙采取拐骗、利诱等多种手段,将为数不少的“大陆妹”偷渡到台湾。这些“大陆妹”到了台湾之后,往往要通过卖淫来偿付高额的“偷渡费”、“证件费”等,从而沦为犯罪团伙的挣钱工具。 苗栗惨案发生后,台湾社会日益关注声色场所中的大陆“黑工”问题。近日,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了一位18岁的“四川妹”在台湾的不幸遭遇。在偷渡到台湾前,这位罗姓少女被迫答应了偷渡团伙“接客200 次抵偿偷渡费”的条件。结果,她在今年5 月偷渡到台湾后,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竟被毫无人性的色情团伙头目安排从事性交易355 次。直到7 月初被台湾警方发现并救出后,她才结束了“一睁眼就被拉到宾馆卖淫”的悲惨生活。 声明:《世界新闻报》授权新浪网独家报道,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