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赎金”放走嫌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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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17:56 北京青年报 | |
8月29日上午,原北海市铁山港区公安分局局长何家泰、政委黄兆海、副局长禤明善、兴港派出所副所长莫军4名案犯被北海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据《南国早报》报道,2001年1月20日凌晨,北海市公安局兴港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辖区公路设卡检查过往车辆时,查扣涉嫌运输走私香烟的两辆汽车及走私嫌疑人11名,并查获他们无任何合法证明的“三五”牌走私香烟200件,涉嫌偷逃税款138万多元。 在处理此案的过程中,身为公安分局领导的四名被告在收取犯罪嫌疑人梁培开等人的30万元“赎金”后,把查扣的“三五”牌走私香烟100件退给走私嫌疑人,并给主要走私嫌疑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莫军被判有期徒刑10年;何家泰被判有期徒刑7年;黄兆海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禤明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同时判决追缴莫军挪用的赃款24.2万元,贪污的公款2.2万元返还公安机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