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万元扳倒镇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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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18:37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在两次受贿共计4万元人民币的情况下,阜阳市颍东区老庙镇原党委书记李洪武便积极为请托单位谋取利益。4年后,他最终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了代价。日前,颍东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据介绍,1999年8月,颍东区交通局工程队与该区老庙镇政府签订了街道修建工程协议,工程总造价85万余元。但不知何故,工程竣工后,部分工程款项却被拖欠。为了解决这一 令李洪武没有想到的是,2002年8月,颍东区交通局副局长李东阳因违法违纪被查处,事件牵连到了李洪武。今年7月3日,颍东区检察院经缜密侦查,依法以受贿罪对李洪武提起公诉。 在法庭审理中,李洪武为了减轻罪责而辩称:他虽收受李东阳的行贿款4万元,但没有将此款独吞,而是分别交给时任老庙镇镇长的胡某和时任镇财政所所长的鹿某各4000元,并明确告知二人此款系区交通局返还的工程款。同时,其在1999、2000年两年间分别为公事垫付了1.55万元,两项冲抵,实际收受贿赂并未达到公诉机关所说的4万元数额。 颍东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洪武已构成受贿罪。至于李洪武所称的交给胡某、鹿某各4000元以及为公事开支的1.55万元,不具有证据的关联性。因此,颍东区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于8月19日一审判处李洪武有期徒刑2年。 (一言龚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