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八百学生被骗广东打工 湘粤两地将依法查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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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1:20 北京娱乐信报 | |||
湖南省桃园县武陵进修学院一些今年才入学的新生,在学校只上了一个星期的课,就被校长以“实习”为名带到广东东莞打工,并且拿不到应得的工资。据知情学生透露,目前该校有800名学生在广东一些工厂“实习”,“实习期”最长的达14个月之久。 记者8月31日从有关方面证实,该校因不具备师资力量和没有生源等问题已被停止招生。 家长报警 实习学生染上皮肤病 东莞的魏先生称,他亲戚的孩子张英志今年初中毕业后被湖南省桃园县武陵进修学院录取。今年6月中旬,该校组织全部新生到东莞市凤岗镇某玩具厂“实习”。前段时间,学校通知他的亲戚称孩子感染了皮肤病,让他们马上拿路费到学校,工厂方面才买车票送学生回家。魏先生说,当时他找不到孩子,于是拨打东莞110报警。在警方的干预下,工厂方面和学校驻工厂的老师才给几名得了皮肤病和不愿意继续在工厂“实习”的学生买车票。 已在老家治病的学生张英志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们从老师那里得知,他的家人将路费拿到学校后,和他们一起在工厂上班的吴老师在晚上偷偷将他们放了出来,他连包和衣物都没有拿出来。张英志说,按照厂规和学校与工厂签订的合同,他的“见习期”还没有到,所以拿不到放行条。他说,玩具厂里的空气很不好,他们都在车间里做一些带绒毛的玩具,他和另一位同学身上和脚趾上都长满了红疮。 新生反映 在学校只上一星期课 8月31日,记者到该玩具厂采访了在该厂打工的黄×伟、罗×阳和郑×敢等学生。三名学生告诉记者,他们在今年6月初中毕业后,本来想上高中,但是在看到该学院的招生简章后就心动了,而且校长还当面向他们承诺:根据个人报考的中专和大专班级,在毕业时可发给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文凭。学校除开设语、数、英三门主课外,还有电子电工、计算机、商贸英语和美术等专业课。 三名学生说,他们入学后,学校只让他们上了一个星期的课就让他们“实习”了。当时他们也想出去玩玩,就和学校签订了“学生参加教学实习协议书”。到了这家玩具厂后,他们每天要上班9个小时,晚上加班到深夜12时。来的时候学校说好了每月除了发工资以外,还会给100元零用钱,但是现在他们已经上班两个多月了,还没有拿到零用钱,很多同学连向家里打电话的钱都没有。 三名学生还告诉记者,一名姓潘的校长和四个老师负责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潘校长平时在湖南的学校,有事处理才到东莞。他们还说,和他们一起来的有200多名学生,大多数年龄不到16岁。前段时间,厂方因为怕被追究责任,将一些年龄只有15岁的女同学送到深圳一些偏远的工厂。 知情学生 校方工厂相互牟利 通过学生的联系,记者采访到一名“见习期”达14个月之久的易姓学生。他向记者表示,他和一些同学都知道校长和工厂之间的“利益关系”。他说,潘校长和好几家工厂的主管都很熟,就他所知道的,目前学校有800多名学生在广东的一些工厂“见习”,有的在中山,有的在深圳,还有的在东莞。 小易表示,工厂每月给学生的工资不低于500元,但学生从来没有如数得到。例如第一年入校的新生,在5个月“见习期”内基本上拿不到工资,全由校方当成学费收取保管。拿他自己来说,他从去年6月就开始“实习”,先在中山某电子厂上班,一个月前被调到东莞,现在才总共拿到4000元工资,平均每月不到300元。他说,潘校长可能每月从每名学生的工资中拿走200多元,一个月估计有数万元。 实习协议 中途离厂不退学费 记者看到一名学生带着的一份“实习协议书”,协议上写着“为提高学生适应新形势下就业竞争与吃苦耐劳的能力,挣得部分学费,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学生参加由甲方组织的赴广东为时5个月的实习活动”等字样。在甲方责任的第3条中写着“负责统管学生的工资,每月发放工资后,由带队老师发给学生零用钱100元。”同时,在乙方责任第5条中写着“学生中途离厂、被厂方开除、跳槽、辞职或不来学校读书的,同意不退学杂费,并接受奖惩处理及学院纪律处分,乃至开除学籍”。而在甲方签字盖章处则只盖了“武陵进修学院”的公章,没有签写学校相关责任人的名字。 教育部门 学院不具备招生资格 湖南省教育厅一名姓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武陵进修学院是一所民办职业技术学院,有注册档案。因其没有生源和师资力量,已经好几年没有招生,好像只在校门前挂了一块牌子。该工作人员称,该校作为民办学校,不具备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文凭资格,只有社会助学形式,在校学生必须参加国家举办的自考才能取得正规的学历文凭。对于该校违规招生、刊登虚假招生广告和利用学生打工赚钱牟利等情况,将依法查处。 玩具厂方 签了合同我们没有过错 记者采访了该玩具厂人力资源部的谢主任。谢主任表示,工厂是否雇用童工还有待调查;当时学校与工厂签订的是让学生到该厂实习的合同,厂方已向当地劳动部门解释,工厂方面没有过错。同时他还透露,学生在工厂实习期间,前两个星期为实习期,每天发给10元工资,以后每月按工作量计件,工资由学校领取保管。当记者要求看看那份合同时,谢主任拒绝了。而记者多次提出要找带队老师谈话时,均被厂方以各种理由拒绝。 工商部门 依法查处雇用童工行为 东莞市凤岗劳动分局工作人员袁小明表示,他们是通过110报警中心才获知该校有未成年学生在工厂打工。他们已派人到该厂调查,要求厂方提供该校与工厂签订的劳动协议和师生名单等相关资料。对不符合条件招来的童工,由企业遣返到原籍,并出示当地遣返证明到劳动局备案。同时,还将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对违规招工企业进行处罚。目前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中。 《信息时报》记者尹仁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