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营造公益林可获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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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4:44 北京青年报 | |
曾鹏宇 国家投入近亿元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本报讯“树越种越多,日子却越过越穷”曾是困扰许多种树大王、治沙英雄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投入巨资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对营造公益林的个人投 记者昨天从国家林业局新闻处了解到,对目前个体承包、联户承包的非公有制林业,今后将按国家标准严格划分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商品林指的是那些主要为实现其市场价值而种植的林木,而像‘三北’防护林这样为阻挡风沙、涵养水源、保护堤防而栽种的林木则是典型的生态公益林。”国家林业局新闻处厉建祝向记者解释说,“由于生态公益林的特殊作用,国家不允许随意砍伐,这样一来就会给个人投资者带来经营上的困难,而这种情况显然与同时注重生态、经济效益的国家林业建设思路有一定差距。”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已投入9000余万元成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试点工作也已在全国十余个省市展开。对个人投资营造的公益林,基金将根据造林成本,按每亩每年一定数目进行资金补偿;如果公益林投资者陷入经营困境,国家有关部门还可以通过赎买等多种方式对其进行合理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