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汇限额提高 个人购汇政策10月有重大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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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6:33 新华网 | |
10月1日起,居民个人购汇政策将有重大调整:出境时间在半年以内的,每人每次可向银行购汇限额提高到3000美元;出境半年以上(含半年)的,购汇限额提高到5000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天发布的《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购汇政策的通知》称,10月1日起,将提高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指导性限额,扩大境内居民个人的供汇范围。《通知》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因出境旅游、朝觐、探亲会亲、境外就医、商务考察、被聘工作、出 据介绍,目前境内居民个人出境前购汇指导性限额为等值2000美元(港澳地区等值1000美元)。 扩大境内居民个人的供汇范围还包括没有实际出境行为的购汇指导性限额:居民个人并未出境,但因缴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境外直系亲属救助、境外邮购等事由需购汇时,其购汇指导性限额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次等值3000美元。以前,14岁(含14岁)以下儿童购汇数额减半,此次改为全额供汇。 对于居民个人出境后超出购汇金额的经常项目消费或支出,在居民个人能够证明其确属经常项下用汇的前提下,允许其回国入境后办理补购外汇手续。凡持有境内银行发行的外币信用卡的居民个人,在境外持卡消费后形成的外汇垫款,允许其购汇偿还;对于居民个人在申领外币信用卡时,无法提供外汇保证金的,允许其在出境前以自有人民币存款作为保证金开立外币信用卡。对于居民个人在境外因特殊原因需超出购汇金额进行的消费或支出,如交纳自费出国(境)学习学费、境外就医医疗费的,在外汇局审核其确属经常项下用汇后,允许其持相应证明材料到银行办理补购外汇手续。《通知》还规定,放宽对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的供汇范围。自费留学人员的供汇范围由大学预科以上(含预科)人员扩大到所有出境学习人员。今后,所有自费出境学习人员所需的学费和生活费,可以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向银行购买外汇。银行售汇时,对凡能提供学费、生活费证明材料的,且每学年购汇金额在等值两万美元(含两万美元)以下的,按照证明材料上所列金额售汇;对超过等值两万美元的,经外汇局审核后,银行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售汇。 《通知》还修订了对出境旅游购汇的管理规定。居民个人因出境旅游向银行购汇,其指导性购汇限额不再包含旅行社收取的团费。旅行社可另行向银行购汇支付团费。简化《细则》中出境旅游购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居民个人持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持团体签证者,可持经旅行社盖章确认的团体签证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即可到银行办理购汇手续。 对赴邻国边境地区旅游的居民个人售汇。居民个人到邻国的边境地区旅游,其购汇指导性限额为每人每天等值100美元(含100美元),每人每次购汇最高限额为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记者/严桦)(来源: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