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出:引起不良反应的药品不等于假药劣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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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6:42 新华网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司长白慧良指出,药品能治病,也可能引起有害反应,公众应正确看待药品不良反应。 任何药品都可能引起不良反应,即使是一些经过严格审批的药品,在检验合格、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仍会在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因此,具有不良反应的药品并不一定就是假冒伪劣药品,通报一种药品可引起某种不良反应,并不意味着要停止其生产、销售和 白慧良介绍说,随着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深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到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量明显增加。1988年到1997年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为3597份;1998年到2002年收到的病例总数达30540份。近5年收到的病例数是前10年的8.5倍。仅2002年一年,收到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达17000份。 白慧良提醒公众,服药前应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注意其用法用量等事项;一旦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立即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并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记者/蒋韡薇)(来源: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