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如此资源共享(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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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6:58 湖北日报 | |||
湖北日报记者崔逾瑜 实习生谷岳飞 静偎在汉口发展大道幸福路上的田园小区近来风浪骤起,小区内居民们三五成群地聚在一块儿,议论着令他们又恼又忧的事。 8月13日上午9时,一阵“叮叮咣咣”的砸墙声格外刺耳。居民们循声望去,只见两个民工正在小区围墙上奋力砸墙,墙下还有七八个身穿公安、城管制服的人。 由于田园小区和荷花苑小区仅一墙之隔,此举让田园小区的居民们顿失安全感,便纷纷上前阻止。公安、城管人员称这是“政府行为”,他们只是“执行命令”。居民们不服,问这是哪一级政府下的命令,有无政府批文,对方置之不理。 据当时在场的几位居民讲,双方在争执时,对方一高大的年轻男子跳起来对着55岁的王爹爹的头就是一拳……就在剑拔弩张之时,居民们赶紧将王爹爹扯开,质问对方为何出手打人。面对气愤填膺的居民,刚刚还袖手旁观的几名执法人员居然称“没看到”。 无可奈何的居民便拨通了110。几分钟后,警车驶进田园小区,民警只下车问了一声,便转身离去。 不一会儿,两个小区之间的那堵隔墙就被凿开了五六米宽,那伙人扬长而去,留下一群老幼妇孺对着这断垣残壁叫苦不迭。 2 据田园小区的业主反映,田园和荷花苑分属不同的房地产公司开发和不同的物业公司管理,前者是商品房小区,后者搭的是福利分房的末班车。去年8月,荷花苑小区、田园小区被划归一体,成立荷花苑社区。 近年来,荷花苑小区的门前街道被违章经营堵得狭窄不堪,居民出行十分不便,尤其是小车常常被困得寸步难行。 7月下旬,居委会在田园小区贴出了一份告示:为全面推行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整合社区资源,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决定对荷花苑小区和田园小区实施统一管理。 “原来,‘资源共享’就是要走田园小区的宽敞大道,我们的安全谁来保障?”田园小区的张先生愤愤地说。 几天来,田园小区的业主四处上访,只为了尽快恢复被拆的墙。找到荷花苑社区居委会,居委会说会有人来解决,要等;找到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物业告之上面施加了压力,无法;找到花桥街办事处,办事处称对此“政府行为”不了解,待查;找到江岸区城管监察办公室,办公室推说还得再做工作,不急。 无计可施的业主们只好想了个古老的办法——在墙前挖了一条2米宽的“护城沟”,荷花苑的居民只能隔沟兴叹。 3 为此,记者找到荷花苑社区居委会。居委会的干部听清记者来意后,当即表示“没有必要接待采访”。一位姓谢的干部说是“上面的文件”,并要记者去找这次拆墙的负责人——江岸区城市管理监督办公室的郭主任,而郭主任的办公室大门紧锁,手机关机。 据知情人讲,武汉市的确曾对此事召开过现场办公会。至于“上面的文件”到底是什么,参加过会议的市房地局住房发展处的一处长以不属于他们管辖和不能透露会议精神为由拒绝了采访。 这墙到底该不该拆?武汉市房地局物业管理处的一负责人说,资源能否共享,这要看是否有利于居住环境的改善,是否有利于物业管理的方便与规范,如果双方业主和物业都能互相理解,资源共享何乐而不为? 至于资源如何共享,已经公布、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充分肯定了业主的地位: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共同利益,决定物业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尽管田园小区自1997年交房以来尚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但《条例》赋予业主对物业共同部位、共用设施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是任何人不可剥夺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业行政管理人员说,如果在拆墙之前,能和田园小区业主协商解决,充分尊重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矛盾也不至于会如此激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