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九次大裁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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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8:19 大连日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中国人民解放军先后进行了九次较大的精简整编和体制编制调整。 第一次精简整编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解放军550万总兵力中,空军、海军和陆军特种兵部队的数量很小 1950年5月,全军参谋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并经中央军委批准,确定分期分批复员和转业百万余人,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到1950年年底,陆军部队数量作了较大的压缩,全军精简17.1%,军兵种机关及部队有了较大发展,总兵力达61万。到1951年10月,总人数增加到611万,是解放军历史上兵力最多的时期。第二次精简整编 1952年1月,根据毛泽东批准的《军事整编计划》,国防军步兵部队从258万人减为135万人。军兵种部队由61万人扩大到84万人,总部和各机关由112万人减为38万人,院校由10.8万人扩大为12.8万人,地方部队的95万人改编为公安部队,全军总定额保持在300万人左右。 第三次精简整编 1953年8月28日,中共中央又作出了军事系统(包括公安部队)应再整顿组织、精简机构和冗员、提高部队质量的紧急指示。随后,全军进行了精简整编。1955年与1952年相比,全军总兵力精简23.3%,其中陆军部队精简29%,比例最大。 第四次精简整编 1957年1月,中央军委根据党的“八大”会议减少军费的精神,召开军委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裁减军队数量加强质量的决定》,确实全军总人数再裁减1/3。到1958年年底,全军成建制地集体转业或移交地方的有一个军部、46个师、30余所院校。全军总人数在1956年的基础上精简36%。精简最多的是步兵部队和各级机关,步兵部队精简71.2%,全军总人数与新中国建立时相比,精简61.2%。 第五次精简整编 1966年以后的一段时间里,部队组织编制混乱、比例失调、机构臃肿,干部严重超编,军队员额继续扩大。1975年9月,中央军委批转了《压缩军队定额调整制体制的方案》。《方案》规定:全军总人数精简26.6%。其中陆军步兵部队精简27.3%;工程兵、铁道兵精简最多,两者精简数占陆军兵种部队精简总人数的92.1%。海军精简17%,同时,调整基地、舰艇、高射炮兵部队的编制体制;将部队工程兵建筑部队改为基建工程兵性质的部队,不计军队定额。空军精简16.4%,主要精简机关;空降兵部队实行简编;撤销一部分高射炮兵部队;工程修建部队改为基建工程兵性质的部队,不计军队定额。军区及其直属单位精简38%。总部及其直属单位精简16.6%。这次精简整编,从1975年第四季度开始到1976年,全军总人数比1975年减少13.6%。 第六、七、八次精简整编 1977年12月,中央军委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军队编制体制的调整方案》。这个方案肯定了1975年军委扩大会议确定的精简整编方针、原则和措施,要求全军继续完成1975年规定的精简整编任务。 1980年3月,中央军委决定,军队再次进行精简整编,压缩非战斗人员和保障部队,将一部分部队移交地方。同年8月15日,中央中共批转了中央军委《关于军队精简整编的方案》。 1982年9月,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又决定军队进一步进行精简整编。 1984年11月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军委主席邓小平经过深思熟虑,提出全军裁减员额100万的设想。 从1978年至1987年这10年间,解放军进行的三次精简整编和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例如,全军裁减了团以上的机关、部队、院校和机关中相当于团级以上的部门共5900多个,军区由11个合并为7个,军分区以上机关人员也进行了精简。精简后的总人数比整编前减少53.6%。 第九次精简整编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世界各国由对抗转向对话,开始向着多极化的方向发展。在变化了的世界新形势下,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中央军委,坚持以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对军队建设提出了“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为适应世界形势的发展,贯彻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在20世纪80年代裁减军队员额100万的基础之上,确定三年内再裁减军队员额50万。(本报资料室提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