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NO.1是个“植物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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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8:49 天府早报 | |
《法律援助条例》昨正式实施,来蓉打工的重庆人颜诗伦因建筑工伤申请援助被受理早报讯(实习记者赵倩摄影麦朵)昨(1)日是《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的第一天,一年前因为建筑工伤至今仍无法说话的重庆人颜诗伦成为《条例》实施以来成都受援的第一人。 天降横祸一家人艰难度日 今年51岁的颜诗伦是1996年从家乡重庆铜梁来到成都一家建筑公司打工的。2002年9月3日,他在工地上作业时,一根钢筋突然从12楼坠下穿透他的安全帽,从他的头部插入,背部伸出。经医院紧急抢救后,颜诗伦保住了生命,但却不能说话,无法劳动,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一家人也因此失去了惟一的经济来源。 在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颜诗伦看上去目光呆滞,神色恍惚,记者连叫了他几声,他一点反应也没有。颜诗伦的妻子赵永智说,“一年来,我基本上没听到他开过口,他不知冷热,不知饥饱,连摔一跤都不晓得痛。”跟植物人没多大分别。一年以来,颜诗伦医药费花了两万多元,全是她向亲戚朋友东拼西借凑起来的,而建筑公司在最初扔下4500元钱后就对他不闻不问了。现在,颜诗伦必须坚持治疗,否则将会导致瘫痪或疯癫。 法律援助欲讨回公道 8月27日,赵永智带着丈夫向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了民事法律援助申请。昨日上午,天罡星律师事务所正式接受了赵永智的委托,签订了法律援助授权委托书,无偿代理这起工伤赔付案件。 天罡星律师事务所宋安宏律师说,他们对颜诗伦这起工伤案件给予法律援助,将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伤残评定,最后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争议仲裁。该案件在法律上的难度最主要是要确定用工主体,明确赔付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