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狗咬伤人主人不肯赔在派出所协调下才向伤者支付费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8:50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林韬 彭科)前天下午大约5时40分,荔湾区珠江桥中河沙村一名男子被一条高约60厘米的狼狗咬伤,狼狗的主人在当地派出所的协调下,很不情愿地支付了伤者打预防针的费用。 据伤者的哥哥冯先生介绍,当时他弟弟站在路旁用手机打电话,一名30岁左右的女子带着一条大狼狗从旁边经过。突然,狼狗向他弟弟扑去,咬到了他的胸部。 据知情人士介绍,狗的女主人几乎每天都带这条大狼狗出来。事情发生以后,狗的女主人拒绝任何赔偿。冯先生报警,在派出所的协调下,狗的女主人同意带被狗咬伤的男子去打了大约160多元的防疫针。 (报料人:冯先生 报料奖:5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