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办“秘书”判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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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8:52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成华法记者刘云飞)“我很后悔,我对自己做的一切感到后悔”。昨(1)日,冒充四川省人事厅办公室秘书、3个月内诈骗他人钱财15万的苟晓曼站在被告席上泣不成声。但是,一切后悔都晚了,成都市成华区法院认定其所犯诈骗罪成立,一审判处苟晓曼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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