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公务员要定期财产申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8:58 南方都市报 | |
港澳要闻 据新华社澳门9月1日电 重新修订的澳门特区公务员财产申报法《阳光法》1日起生效,要求澳门1万多名公务员从今年10月到明年2月期间进行财产申报。 澳门特区公务员每隔5年进行一次财产申报。首次公务员财产申报是在1998年底进行的 这项法律规定,拖交申报书或申报严重不实者将被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未经申报人同意,相关单位不得将申报书的资料透露给他人,违反者将被处以半年至3年的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