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政策助推中小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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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9:00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吴学增通讯员曲明】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市财政局昨日出台建立担保体系、完善信贷信用机制、财政优惠等三项政策,以此促进本市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建立贷款担保体系 各区县组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业务范围是:对中小企业向 对各区县财政已投资入股的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部分,由市财政予以返还,全部用于充实各区县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资本金,各区县担保机构资本金两年内原则上要达到1000万元以上,市财政五年内每年安排部分资金扩充担保基金规模,适度降低担保条件,扩大贷款担保规模和范围,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完善贷款信用机制 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区县政府组建的贷款担保机构,要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并逐步实现联网共享。对信用等级高的中小企业,按照手续从简、费用从低的原则办理贷款担保。 建立对政府组建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制,鼓励担保机构扩大担保业务,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组建的担保机构承办的担保业务,由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实行再担保,申请再担保的担保机构资本金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并且要按规定提取责任准备金和风险准备金。 财税优惠促进发展 对新成立的专门从事中小企业人员培训、信息咨询、技术指导服务的单位,凡能据实核算上述服务收入的,给予自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免征营业税的优惠。鼓励现有停产半停产中小企业恢复生产,吸纳原企业下岗职工重新上岗。 建立扭亏增盈机制,取消按企业亏损作为衡量标准给予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对连续三年亏损,本年度实现扭亏为盈的企业,可以上一年为基数,按扭亏增盈额的5%提取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企业经营者和经营者群体。 从2003年起三年内,中小企业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产权交易的费用,包括场内咨询费、鉴证手续费和交易佣金予以免收。政府采购优先安排向中小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