牲畜回圈撞伤七旬老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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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9:01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张北通讯员戴伟东】牲畜将人撞伤,主人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呢?七旬原告王某在被牲畜撞伤后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损失1598元。被告陈某不服此判决,昨日上诉。 原告王某起诉称,事发当日中午,被告陈某赶牲畜回圈时,原告被牲畜撞倒,入院诊断为肋骨骨折。因原、被告双方未能就其他赔偿数额达成协议,原告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被告 被告陈某辩称,被告在赶牲畜回圈时,原告王某从对面过来,王某见到牲畜后惊惶失措,再加上事发当天下雨路滑,原告王某因而自行摔倒,被告饲养的牲畜并未撞到原告。原告摔伤后被告已经为其看病并支付了医药费,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王某饲养的牲畜造成原告损害,被告没有证据证实是由于原告的过错造成损害,或由于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被告作为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依照《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598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