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首入保险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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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9:03 每日新报 | |
《江南时报》供本报专稿艾滋病在中国首次被纳入了普通类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昨日,太平洋人寿南京分公司总经理接受记者专访时透露,该公司10月1日之前将推出两款重疾险种,把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即艾滋病病毒感染)纳入保险责任。冯经理称,该公司将艾滋病纳入保障范围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从他们掌握的资料来看,这种输血导致的免疫缺陷病毒感染的患者毕竟是少数,“保险风险在我们的可控制之内”。 作为当今世界无法医治的传染性疾病,国外众多寿险公司将艾滋病明确列入拒保范围,我国国内的保险公司也从未对普通投保人开展过相关业务。“保险公司不敢突破的原因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心理因素在作怪,其实客观来讲,保险公司承保艾滋病保险与承保其他一些重大疾病的风险都是一样的,主要就是在被保险人患病时,给予一定额度的经济补偿,而这种补偿是有限度的。这其实就是保险业今后涉足其他陌生领域的基本思路。”业内人士如是说。 被保险人想要获得理赔必须满足几个条件:1.造成感染的输血事件发生在保单生效日之后;2.提供输血治疗的输血中心或医院出具的该项输血感染属医疗责任事故的证明;3.受感染的被保险人不是血友病患者;4.病情会对生命造成威胁并且在索赔当时的医疗技术条件下尚无已知的治愈方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