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拿卡要”一年敛财1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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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9:25 南方都市报 | |
“吃拿卡要”一年敛财13万 工商局工作人员吕小雄利用审批权谋私利遭双开,监察局通报称公务员应引以为戒 本报讯(记者朱倩 通讯员深监)利用审批权力“吃拿卡要”,一年多收取不义之财13万元。日前,深圳市监察局严肃查处了深圳市工商局广告处工作人员吕小雄利用户外广告 故意刁难来办事企业 深圳市监察局在通报中将案情进行了详细披露。通报称,作为深圳市工商局广告处户外广告登记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吕小雄在受理和审批户外广告申请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对提交户外广告申请的企业百般刁难。 企业来办事条件不符合,为了达到“吃拿卡要”的目的,吕小雄不一次性清楚告知理由,而是让企业多次往返;同时还以多种借口,向企业索要钱财。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吕先后在其办公室(受理窗口)、住处楼下、酒楼、车上、球馆、申报广告场地现场等处,先后54次收受办事企业和服务对象的钱物折合人民币131588元。此外,吕还经常接受办事企业和服务对象在高级酒楼的宴请。 上任不到一月即敛财 深圳市监察局在通报中指出,这是一起行政机关审批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收受钱物的典型案件,“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公务员一定要从中吸收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据介绍,上任不到一个月,吕小雄即开始收受钱物。从时收时拒、逢年过节零星收受,到有送必收、来者不拒,直至发展成为“吃拿卡要”,甚至在监察机关根据企业和群众反映,已经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几次召开户外广告企业座谈会之后,其收受钱物不但未有收敛,反而更加频繁。 缺乏监督使其有机可乘 通报还称,对于吕小雄违纪问题的发生,组织上对其教育、管理、监督不严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企业早就对吕小雄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以及廉洁等问题进行投诉。但呼声并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同时,工商部门也对某些敏感岗位缺乏起码的监督制约,使其在与企业打交道的过程中有了可乘之机,搞起“吃拿卡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