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亲眼目睹”这个词林先生质疑中考试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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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9:41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福州林先生到现在还搞不明白,“亲眼目睹”这个词语大家都在用,也很常见,怎么就错了呢?更重要的是,就因为他儿子认为这个词语没有错,结果丢了3分。而最重要的,就差这3分,他儿子和格致中学失之交臂。为此,林先生认为,今年福州的中考试卷,“有漏洞”。 林先生的儿子考了657分,而格致中学择校生一志愿分数录取线为660分。导致他对中 下列加点的词语运用不当的一项是()。 A.2003年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于6月20日在福州圆满结束。 B.记者在北京小汤山医院亲眼目睹了医务人员在抗击非典战斗中感人的工作场面。 C.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将暴雨警报广而告之,做到家喻户晓。 D.神舟发射基地的广大官兵,个个身怀绝技,却因工作的机密而鲜为人知。 正确答案是B。林先生认为,“亲眼目睹”用在这句话中没有问题,而且媒体上也用得很频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中考,在这道题目上“马失前蹄”的学生很多。就是在评卷的过程中,参与评卷的老师也形成了两种观点,相持不下。经过争论,终于还是以答案为准。 那么,“亲眼目睹”到底有什么错呢?是不是真的错了呢?记者在采访中,也领略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观点。 “亲眼目睹”到底有没有错? 正方观点 “亲眼目睹”语义重复 持这种观点的,作为今年中考语文试卷的命题者之一、福州市普教室教研员陈韬老师的说法具有代表性。 陈韬认为,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目睹”即“亲眼看到”之意,也就是说,“亲眼目睹”犯了“语义重复”的语病,这与“凯旋而归”、“胜利凯旋”属同样类型的错误。有相当多的考生认为“亲眼目睹”没有错,导致失分,原因一是与“耳闻目睹”相混淆,二是许多大众传媒经常使用“亲眼目睹”起了误导作用。同时他还认为,语文老师和大众传媒应该为语言规范而努力。 反方观点 习以为常的词可以存在 在采访中,有更多的人觉得“亲眼目睹”这个词语没有错。这里面,比较典型的观点有两种。 一种是如家长林先生所说,“亲眼目睹”已经为大多数人所用,也为大多数人所理解,不应该有什么错。而某中学教语文的许老师认为,语言固然需要规范,但是也不应该太绝对,对于那些经过长期传播,而为大众所接受和理解的词语,应该被语言所接受。哪怕就现有的规范来说,是错的,也应该“约定俗成”,认为是对的。 另一种则直接针对这个词语。在一家报社担任编辑的程先生认为,“亲眼目睹”单纯从语义来说,确实是重复的。但是中国汉字的丰富性,在于它不仅仅只有语义,在语感上也很重要。在这个词语中,“亲眼”是对“目睹”的再次强调,语气上更重。因此,语义重复不代表语气也重复。就词语本身而言,“亲眼目睹”和“目睹”的口气、语感完全不同,因此,这个词语并没有超出语言规范,没有什么使用不当的地方。 对话提示:不论是正方观点,还是反方观点,肯定都能说服不少人。作为读者的您,不知道支持哪一方的观点呢?或者,您还有更精彩的想法、更别致的论述?本报热线0591-7095055欢迎您踊跃来电。 (本报记者 李建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