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四千元获赔两千五 我省首例治安防控保险获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9:54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近日,石狮市振兴路某美发厅老板周建民,从社区民警处拿到石狮市人民保险公司支付的2500元赔偿金。据悉,周建民成为我省首位治安防控保险赔偿获得者。 今年6月16日晚,凤里辖区振兴路周建民美发厅被入室盗窃现金4000元。案发后,凤里派出所一方面认真协助刑侦部门开展侦破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向保险公司联系,要求按照协议支付保险赔偿。经核实后,石狮市人民保险公司同意兑现赔偿金2500元。 据介绍,今年4月30日,凤里社区与辖区保安巡防中队、石狮市人民保险公司三方共同签订了《治安特约保险协议》,根据该协议,保险公司根据巡防中队提供的保险对象名单,在保险对象财产遭受入室盗窃、抢劫,经公安部门立案3个月内破获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盗抢的财产损失,而保险费由社区保安巡防队每年向保险公司交付。 (潘贤利戴伟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