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试“假定腐败”如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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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9:56 沈阳今报 | |
在山西繁峙矿难过去了一年之后,近来又有惊人内幕:矿难发生后,时任繁峙县长的王彦平不是认真调查矿难原因,而是急于找到矿主退还收受的20万元钱。随后,拿到县长“退款”的矿主在当地政府负责人、公安人员的“眼皮底下”逃之夭夭。当初矿难消息传出时就有人断言:背后必有严重的腐败问题。如今,随着案件侦办的进展,终于查清了里面果真有腐败存在。 由此看来,我们似乎有必要探索一条“假定腐败”的反腐败之路。假定腐败,据报道是美国行之有效的一个反腐败办法,具体做法是:在不搜集任何证据之前,反腐工作者就假定某人有腐败行为,派专人去“拉他(她)下水”,如果那人中了圈套,即便以前没有过腐败行为,也算是腐败分子,要受到惩罚。当然,我们没有必要完全学习美国的“阴谋诡计”。但是,在一些重大的恶性事件面前,一开始就假定有腐败存在其中,从而加大对事件的处理力度,既解决了问题,又取得了反腐败战绩,难道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吗? 实践在反复告诉我们,好多重大恶性事件背后,果真就有严重的腐败行为存在。广西南丹特大煤矿透水事故,牵出万瑞忠等一大批腐败官员;沈阳“黑老大”刘涌落马牵出慕绥新也染“黑”;“河北一秘”李真的暴露牵出程维高也不干净…… 腐败之所以屡禁不绝,一方面是某些官员们耐不住寂寞,为钱、权、色所迷,另一方面是某些商人看中了拉官员“入伙”是发财的一个捷径,也是逃避劫难的重要“护身符”之一。因此,当重大恶性事件发生之时,我们马上假定有腐败行为掺杂其中,由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某些人采取一些行动,不能不说是必要之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