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降低《再就业优惠证》领取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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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9:5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再就业优惠证》,对下岗失业人员来说颇具“含金量”。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传来的信息表明:为了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优惠政策,尽快实现再就业,该市从8月23日起降低领证门槛,扩大了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范围。 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再就业优惠证》制度以来,该市已有5万多下岗失业人员领取了《再就业优惠证》。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 据介绍,凡符合规定的下岗失业人员,只要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再就业优惠证》情况表,各级劳动部门都应及时为其办理发证手续。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申领《再就业优惠证》自谋职业,暂不停发失业保险金,而是从取得营业执照的下月起,可将其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下岗人员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后,其劳动关系是否解除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李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