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鼓篇:另一种“假冒伪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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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10:0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据《北京青年报》8月29日报道,北京一家生物科技开发公司,因违背其所作出的捐赠500万元给中国红十字总会,用于开展“中华骨髓库”系列宣传募捐活动的承诺,近日被中国红十字总会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某些捐赠者亮出捐赠大牌,或在捐赠名单上签名,不仅意味着捐赠合同生效,还意味着通过“无偿付出”,朝自己脸上贴了金。可不,当该公司承诺捐款,中国红十字总会就在 我们知道,“假冒伪劣”就是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意思。当捐赠者获得了乐善好施、慷慨大方、助弱济贫的所有赞誉后,便不准备“出血”,或者不按当初的承诺支付,试图“空手套白狼”,这种装腔作势的做法、弄虚作假的行径,对于爱心奉献来说,是不是另外一种“假冒伪劣”? 这样的“假冒伪劣”,以前也发生过。据媒体报道,1998年,我国部分地区遭受特大洪涝灾害之后的一次大型电视赈灾义演上,许多人上台对着电视摄像镜头、当着广大观众的面,庄严地把捐款信封投入密封的捐款箱内。可是工作人员事后开箱发现,竟有一半信封是空的。 扶危济困、奉献爱心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捐赠者需要遵循助人为乐的社会公德规范,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把好事做得“天衣无缝”。如果像这样大搞虚情假意的“爱心陷阱”,不仅戏弄和伤害了受助者的感情,亵渎了爱心和美德的神圣,而且对整个社会风尚也是一种毒化。因为,披着爱心面纱的欺骗比赤裸裸的讹诈更加让人心寒。 对这种“假冒伪劣”决不能听之任之,不然,它就可能泛滥开来。除拿起法律武器追究违约者的责任外,笔者觉得还有必要将这种人曝曝光,再一次为他们扬扬“名”。 (来源:■陈爱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