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定”替代劳动合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11:14 今晚报 | |
市场经济活跃的浙江省,在民营经济繁荣的背后,以“口头协定”替代劳动合同现象较为普遍,一批非公企业职工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成为“地下工人”,他们本应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的权益被轻易剥夺。“口头协定”维持下的劳动关系 记者从浙江省劳动保障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浙江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仅为40%,其中,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温州龙湾等地的劳动合同率仅为百分之十几。浙江有私营 调查发现,部分被检查企业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这些合同看起来更像职工守则,对企业主没有制约或制约很少,而对工人制约很多,被工人们称为“不平等条约”。一些企业主还把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当作一项奖励,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大多是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销售人员,而与靠体力谋生的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很少;也有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内外有别,只和本地职工签合同,不和外地职工签。不签合同,原因何在? 劳动合同签订率为何如此低?浙江省人大内务司副主任郑军告诉记者,私营企业不与外地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方面是私营企业主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的表现,同时不少民工不懂法,不知道劳动法所赋予劳动者的权利,这也让一些企业主钻了空子。 在杭州江干区劳动保障部门,记者注意到,一些民工常常“偷偷摸摸”地到劳动部门投诉老板不签劳动合同,但一听到要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就退缩了,怕得罪老板而被炒鱿鱼。此外,不愿意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为逃避社会保障义务。浙江劳动监察大队的王根生科长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私营企业不签合同,企业就可以为每位民工每月少缴纳120元社会保险费。丽水某县一私营企业在去年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养老、失业条例执法检查期间,为职工交了一年的社会保险费,可今年就不交了,也不与新职工签订新合同了。 不签订合同也有职工自身的原因。一些职工没有意识到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许多外来民工以前一直从事农业生产,不懂劳动法,缺乏自我维护合法劳动权益的能力,对签不签订合同抱无所谓态度。另外个别有一技之长的劳动者,因不愿受合同约束而主动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也是存在的。沈锡权余勤(据新华社杭州9 月1 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