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职工辞职创业可获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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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14:21 人民网 | |
人民网太原9月2日电 记者安洋报道:为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顺利实现“精兵简政”,山西省就中小学教职工人员定岗分流出台安置意见,鼓励未聘教职工辞去公职、自谋职业,在此次分流中享受一次性的补助3至5万元。 各市(地)、县(市、区)在核定编制的基础上,要合理设置教师岗位,职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要按照按需设岗、专兼结合、一人多岗的原则设置岗位。全体教职工采取考 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可提前离岗;因伤、病、残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办理病退手续。鼓励未聘教职工辞去公职、自谋职业,在此次分流中享受一次性补助3至5万元,由各级财政负担。鼓励未聘教职工到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积极承包、租赁校办企业和学校后勤服务实体。兴办实体和自谋职业人员,工商、税务部门按规定给予适当照顾。来源:人民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