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办与本报联合举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对策”座谈会 记者 金涛编者按: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任务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要求。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进一步发挥浙江的城乡协调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本报从今天起开辟专栏,集中宣传“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这一重大举措,以期推动我省城乡更好地协调发展。
本报讯 (记者 金涛)在全国率先推出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农特税改革、城乡一体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一系列举措的浙江,如何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8月29日,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与本报联合举办座谈会,邀请省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研讨。
与会人士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党的十六大深刻总结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经验而提出的一个大战略、大思路和大举措,是解决新时期“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是要在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平等和谐的城乡关系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本质是要进一步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
大家谈到,不久前结束的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把进一步发挥浙江的城乡协调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作为“八个优势”、“八项举措”之一加以重点部署,这是十分及时、正确的。实践表明,浙江农业和农村20多年来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一二三产业联动和城乡联动发展。当前,要进一步加快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必须针对制约我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深化改革。要摒弃城乡分割的发展战略模式,实行城乡一体化的比较优势发展战略。要以城乡配套的改革来促进城乡一体的经济结构调整,充分运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推动城乡优势互补,使农村经济资源和生产要素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动态发展中得到有效和合理的配置,促使农村经济社会结构朝着有利于大幅度提高综合生产力水平,有利于农民加快奔小康的方向优化。
如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家各抒己见。有人建议,推进配套改革,逐步实施城乡一体化的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土地制度、产权制度。有人主张,要打破所有制和城乡界限,推进城乡产业结构布局和劳动力布局的调整,让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组合,最终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有人认为,要加快统筹城乡规划,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促进城市的基础设施、社会服务、现代文明加快向农村延伸、覆盖;同时通过城市化,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促进农业的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有人提出,要统筹区域发展,积极推进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和下山移民进程,在推进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上取得新突破。还有人认为,要逐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建立农村公共财政,对“三农”实行更加倾斜的政策,加快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
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局、省司法厅、省林业局、省文明办、省农办和本报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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