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者不准买经济适用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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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16:46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讯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昨日指出,供求结构性矛盾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各地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高档商品房建设,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汪光焘强调,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不允许高收入者购买。 汪光焘在全国房地产工作会议上说,随着住房实物分配的停止、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住房消费观念的逐步改变,个人已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主体,但一些地方与广大居民承 汪光焘指出,有的城市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审查把关不严,部分高收入者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个别人甚至以投资获利为目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国务院近日下发的有关通知,突出了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性和保障性,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定性为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建设标准控制在中小套型;提出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具体收入线标准和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就落实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明确了集资合作建房的建设标准、参加对象和优惠政策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执行。 汪光焘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和明确界定收入线标准和购买对象,加强对集资建设项目的审核,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制定并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孙玉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