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德告状与《出师颂》无关 庭审约40分钟即休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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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01:0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昨日上午8时30分,“嘉德拍卖公司起诉《财富时报》名誉侵权并索赔百万”案在东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庭审不到40分钟,法官就因被告提出“起诉主体不确切”但双方又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而宣布休庭。同时,嘉德起诉案由也被正式公布:是因《财富时报》4月份刊发的《拍卖庄家自曝黑幕》一文,并未涉及《出师颂》。法院称,双方将在七天后交换证据,择日开庭。 原告在起诉书中称,2003年4月《财富时报》出版发行的第32期报纸上,该报记者撰写的《拍卖‘庄家’自曝黑幕》文章中,有戴岱(北京华辰拍卖有限公司董事)对该报记者以陈述的方式指责原告在拍卖宋徽宗《写生珍禽图》涉及“一系列违规操作”,并指责原告“从国外竞拍得到”了《写生珍禽图》,然后又“自己买东西自己拍”。而戴岱向原告表示其从未接受过被告《财富时报》记者的采访,更没有陈述过该内容。 被告答辩人、《财富时报》上海新闻中心主任韩伟在答辩中明确表示,嘉德的诉讼主张在程序上存在明显的错误,第二被告“山东金色传媒有限公司”仅是《财富时报》的发行、销售的代理公司,不能作为责任对象。原告当场出示了经过公正的被告网站页面,其中有山东金色传媒有限公司字样。被告称在网页上可标注任何公司名称,但并不能说明什么。法院当庭询问原告是否同意更换诉讼主体,原告拒绝。但被告也未能提供相关证据,随后法官宣布休庭。 开庭时,被告辩护人曾向法庭提交延期审理的书面申请,而一周前还是《财富时报》辩护律师也却未到庭。对此,一长期追踪此事的知情人士休庭后透露,上周末,《财富时报》接到辩护律师的宣布,嘉德的法律顾问在开庭前不久刚刚调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一家律师事务所不能同时为原、被告服务。《财富时报》决定重新委托辩护人,此时距开庭仅有两个工作日。(胡劲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