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轻微事故 监督交警工作 请申报交通安全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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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03:3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栗占勇、通讯员张华)昨天下午,记者从石家庄市交管局了解到,石家庄市将在各村庄、居委会和有10辆以上机动车或20名以上驾驶员的机关团体设一名交通安全员。这些安全员负责对辖区居(村)民进行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协助抓好交通安全文明村(学校、社区、单位)的有关工作。 交通安全员的职责 石家庄市交管局规定,对发生在辖区道路上且事故双方无异议、不需要交警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员可以直接调解处理。交通安全员可以受群众委托代办各类机动车、驾驶证业务,负责对群众解答车管业务咨询。交通安全员对当地或本单位人员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应当纠正和劝阻,协助交管部门维护辖区内公路和内部道路的安全畅通。此外,交通安全员还负责对交警的工作进行监督。 交通安全员的产生 交通安全员的选拔工作将在9月15日前完成。交管部门将紧紧依靠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和单位、村委会,由交警深入到基层单位进行调查,通过自荐和推荐的办法产生交通安全员,再由交管部门和基层单位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认为条件合格的,确定人选。交通安全员产生后,各交警大队、交通科负责对他们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交通安全员的名单将上报市交管局登记备案,统一制作上岗证。 | |